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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镇沅和谐社会建设,提升镇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镇沅文化精品,县人民政府决定在近期挖掘、创作出一批能代表镇沅和宣传镇沅的经典歌曲,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以“听镇沅声音,唱镇沅歌曲”为主题,以“写镇沅,唱镇沅”为形式的镇沅歌曲15首,欢迎广大音乐业界人士及业余音乐爱好者涌跃投稿。
一、创作要求
突出镇沅风格,强调地方特色,体现专业水平,适合大众口味。
二、歌曲内容
县歌1首;镇沅自治民族歌曲3首: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各1首,民族语及汉语双语歌曲优选;镇沅民间歌曲3首:搜集镇沅民间歌曲、民俗小调,通过加工提炼制作而成;镇沅茶歌2首;镇沅酒歌2首;写镇沅、唱镇沅歌曲3首;镇沅扶贫歌曲1首。(上述歌曲除县歌歌谱外,其余词曲面向全国公开征稿)
三、征稿时限
2016年4月1日—2016年8月30日。
四、投稿须知
1. 投稿作品所有资料务必是电子文档。
2.投稿作品务包括用简谱打印的词曲歌谱、词曲作者姓名、祥细地址、联系电话、作者简介。有条件的作者可录制出伴奏及伴奏加原声混录后的听审小样,便于专家组评选歌曲时听审,格式为wav或mp3。
4. 收到用稿通知后,须由作者本人填写《音乐作品授权书》,
签名按指印后邮寄或快递至云南省镇沅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精品打造办公室,未填写和签署《音乐作品授权书》的作品一律不予采用。(《音乐作品授权书》由征稿单位配送)
5. 作品一经采用,即附稿酬,附过稿酬后,版权即属云南
省镇沅文体广电旅游局。
6.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镇沅歌曲》稿件不得一稿多投,2016年10月30前未接到采用通知的稿件,作者可自行处理。
7. 作品严禁抄袭,若有侵权,由署名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8. 歌曲稿酬除县歌外,每首被采用歌曲稿酬为5000元,作词40%,作曲60%。
9. 经专家组评选,如所投稿件的伴奏和伴奏加原声混录小样可直接使用的,另给附歌曲制作费用3000元。
五、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383189484@qq.com
投稿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电话:15987997830 (杨云智老师)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5年3月29日
2016-03-30